(略) 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
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市 (略) :
你局《关 (略) 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赤自然资呈〔2024〕173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白云乡白云村、田渡村、平滩村3个行政村的集体农用地0.0557公顷(耕地0.0121公顷、林地0.038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略) 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557公顷。
二、涉及占用耕地的, (略) (略) 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略) (略)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