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五批次农村
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市 (略) :
你局《关 (略) 2024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赤自然资呈〔2024〕194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元厚镇米粮村,旺隆镇前进村、鸭岭村、红花村、同心村、联会村,官渡镇金宝村、玉皇村、和平村3个镇9个行政村的集体农用地0.1162公顷(耕地0.0396公顷、园地0.0367公顷、林地0.0259公顷、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1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914公顷,共计0.2076公顷, (略) 2024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1162公顷。
二、涉及占用耕地的, (略) (略) 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略) (略)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