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 (略) 黑臭水体再排查检测结果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 (略) 黑臭水体再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建联发〔2024〕14号)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为了科学有效检测水体水质状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水体进行了全面的采样和检测。
检测结果确定, (略) 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检测结果确定, (略) 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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