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本人申请, (略) 居民委员会初审,威远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以下31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条件,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9户,城镇低保家庭1户,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21户。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972-(略)
0972-(略)
公示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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