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4-01-22 09:3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打印】 【关闭】 |
《 (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全市仍有1200余条劣V类水体,汛期‘零存整取’,严重影响水质”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督34号问题:全市仍有1200余条劣V类水体,汛期“零存整取”,严重影响水质。 二、整改实施主体 苏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略) 总河长令要求,为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高新区开展劣V类河道治理攻坚行动。按照2021-202 (略) 1207条劣V类河道治理工作计划,高新区41条劣V类河道列入治理任务。 四、目标任务 41条劣V类河道完成治理并销号。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10月,高新区完成41条劣V类河道治理, (略) 河长办、污防办联合销号。 各项整改措施已完成,具备销号条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向苏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2-*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fei.*@*ttp://**
??苏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