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20 | 宗地总面积: | 4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通信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通信用地 | 40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35 | |||
起始价: | 13.*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略) (略) 网(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略) (略) 网(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开标厅(2)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20 号地块:2024年10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8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 (略) 由受让人勘验 (略) 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3.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4.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略) 网(http://**)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 (略) 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5.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略) 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7.上述地块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12个月。受让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8.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9.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10.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绩 (略) 45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63-*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绩溪华 (略)
开户账号:*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