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 浙江幸福轨道 (略) |
二、项目情况: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略) 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应对S1线18座车站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3座地下车站进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 |
1.项目名称 | (略) 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委托采购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3.*(万元) |
3.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 S1线的公共卫生检测项目包含公共场所公共卫生检测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卫生检测2个子项。*方为*方18个车站(桐岭站、潘桥站、动车南站、新桥站、德政站、龙霞路站、惠民路站、三垟湿地站、龙腾路站、科技城站、瑶溪站、奥体中心站、永中站、机场站、灵昆站、瓯江口站、瓯华站、双瓯大道站)出具符合国家标准,且检测合格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方为*方3座车站(奥体中心站、永中站、机场站)出具符合国家标准,且检测合格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方出具预留检测点位符合国家标准,且检测合格的报告(若需要)。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本项目上一年度为公开询比方式确定的中选结果, (略) 交通集团《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交投〔2021〕252号文)、 (略) 轨道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浙轨道〔2022〕91号)与本级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原合同是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授予的,采购人可视供应商履约情况续约1~2年,最多可续约1次”。
根据本公司党委会 ([2023]2号)研究结果, (略) 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委托采购项目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该供应商上一年度履约情况表现良好。经本年度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同原供应商温州 (略) 进行续签一年。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名称:温州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鹿城区炬光园炬新路15号
五、公示期限:2023-02-24-2023-02-27(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
地址: (略) 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7室
电话:0577-*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浙江幸福轨道 (略)
联系人:厉先生
地址: (略) 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3B室
电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