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17: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 (略) ( (略)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1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 (略) ( (略)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转806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2-*转806 | ||
附件: | |||
附件1 | 24-087 (略)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服务磋商终稿0430.docx |
项目概况
(略)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1B
项目名称: (略)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特殊情况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九)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一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字[2021]40号要求,包括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应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本人签字,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等要求。)上述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等在职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方式:现场直 (略) 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直 (略) 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费现金。
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 (略) (略) 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 (略) (*@*63.com)。 (略) 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行号:*) 账号:**。
2、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整。(2)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 14: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2-*转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