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京港澳高速小塘服务区农副土产品、特产商品项目(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FCZZ*-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0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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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24 |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 (略) | |||||||||||||||||||||||||||||||||||||
租金底价 | 92700.00 元/年(含税价)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湖南高速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高速 (略) |
特别 | 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所列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9032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2、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本次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意向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指湖南高速 (略) ,下同)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其他未成交的意向加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与出租方不存在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6、在竞价结束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成交保底租金的20%)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履约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7、出租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承租方需完全接受《租赁经营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全部条款。承租方自应当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起逾期15天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视同承租方给放弃标的承租。若出现该情形,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3万元及履约保证金在扣除湖南联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9、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租金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10、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同时,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的2.4‰收取,该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若承租方通过加盟方式引进知名品牌经营,加盟品牌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书面品牌授权书,承租方加盟品牌或授权代理资质的取得必须由该品牌在选聘服务区所在区域直接管理方授权,非该经营区域品牌管理方授权则无效。 二、装修要求: 1、出租方只提供营业场所,经营所需资产(含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均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进行配置,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承租方按照自身品牌标准店样式装修装饰,对租赁区域(含租赁房屋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形象建设和提级改造,形象建设和提级改造须符合服务区商业定位要求,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合同到期后,所形成的不动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进场前或在经营期内如需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向所在服务区提出装修申请,经批准获得开工令后方可实施,并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5000元,出租方开具收据。装修完毕后需经所在服务区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三、标的资产经营要求: 承租方应对出租方上级部门组织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暗访考核”做出响应,同时还应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记分细则》等行业管理标准,落实大型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考核、“国检”、“服务区文明创建”等活动相关工作,并确保全部符合标准,保证考核达标。经营期间,若上级相关部门暗访标准出台有新的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四、其他费用标准: 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包括公共场区安全巡查及秩序管理、公共场区及公共卫生间清洁、垃圾清运以及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等“三池”清理(不含餐饮商户自行建设的隔油池、沉淀池等)、公共场区绿化养护、公共场区“四害”防治、公共消防设施及房屋等结构物主体结构检修维护等服务内容。按月单独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水、电费、天然气(或煤气)(如有)等公用事业费用:按月抄表,以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单价加上1%的损耗为单价标准进行结算,按实际使用量支付。 宿舍管理费:按500元/间/月的标准,按合同年度支付。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139 7376 2152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29 09:00:00 至 2023-04-0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4-0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3-29 09:00:00-2023-04-0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1、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的2.4‰收取,该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周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