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合同
采购单位( * 方): (略) 省财政厅本级
供货服务商( * 方): (略) (略)
合同编号:赣购 * S ***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 * 双方协商 * 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 * 条 采购内容
* 、 * 方按照以下采购清单向 * 方提供产品
( * )、项目名称: (略) 省财政厅机关党委购买台式机
( * )、采购方式:平台直购
( * )、采购明细
商品名称 商品信息 采购分项编号
联想(ThinkCen
tre) 联想Thin
kCentre M *
0e i5- *
0/8G/1T+ *
G/ * .8 寸显示
器/win *
品目 品牌 产品型号
赣购 * S ***
台式计算机
联想(ThinkCe
ntre)
ThinkCentre M * eA *
服务保障:
上门送货 ,原厂保修,正品保证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 . * 1 * . *
注: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商品的价格及可能产生的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商
品运 (略) 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商品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 * 切相关税、
费。
* 、 * 方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 方于 * 日前将商品送至以下指定地点并交由指定收货人,由收货人签收。
* 方指定收货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区,孺子路 * 号
* 方指定的收货人:林宇
* 方指定的收货人电话: ***
注:本合同项下的商品及追加、更换、补充的商品(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商品交
付 * 方且由 * 方确认验收合格后转移。 * 方确认验收合格前, * 方应承担商品在交付 * 方且
由 * 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 * 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 * 方明显 (略) 直接引起的,但
邮费合计:0. * (小写元) 商品合计: * . * (小写元)
合计: * 仟 * 佰 * * 元整(大写)
补充信息:无
该作为不 (略) 为。
*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商品验收标准:商品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必要的技术资料;
(2)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 (略) 相 (略) 指引的
内容;
(3) * 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 % 。
2.对于 * 般不需 (略) (略) 验收的商品:
(1)货到后两个工作日内, * 方应对收 (略) 验收,如双方 (略) 确认验收
时间的,以双方协商的为准。 * 方验收后, (略) 进行验收评价。
(2)若 (略) 需工作日不能达成 * 致意见或 * 方未适当地配合另 * 方共同完成验收,
则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证实的 (略) 依赖的客观条件不足,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
* 天内完成或应当被视为完成, * 方 (略) 进行验收评价。
(3)由于 * 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 * 方仍需要该批次商品的,
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 * 方还应当 (略) 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若 * 方不再需要该批次商品的,除退货外, * 方还应当 (略) 规 (略) 合同约
定交 (略) 违约及赔偿责任。
3.若检验时发现商品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商品外包装完好无损
但箱内商品短缺或损伤, * 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商品,双方或单方应当在
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
送达给对方 * 份, * 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商品在送达证明之日起 * 日内交付到
* 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4. * 方保证向 * 方提供的技术 (略) 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
失, * 方应在 * 方送达通知之日起 * 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 * 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
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5.对于季节性使用的商品在第 * 个完整的使用季节且不少于 * 天的期限内,或对于非季节性
使用的商品在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 日内,若 * 方经进 * 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商品内在的、
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商品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
下称“A情形”);或者在商品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
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商品及/ (略) 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等), * 方有权要求 * 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 (略) 件,并且,经过该项
处理后 * 方待遇不 (略) 委级别发布的“ * 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商
品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商品更换而不得
(略) 件;对属于B情形的商品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
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商品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商品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 * 方可
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 * 方应在收到 * 方通知后 * 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6.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 * 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 (略) 引起涉及各项商品、零件、
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活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 * 方承担。
* 、质量标准及保修
1. * 方保证提供的商品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 * 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
家标准及采购要求的服务。
2. * 方保证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和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若商品来源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商品来源国的官方、 (略) 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
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商品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商品来源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
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3. * 方保证提供给 * 方的商品 (略) 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 * 方
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服务需满 (略) 商提供的标准配置和服
务及 * 方做出的服务标准。在商品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 * 方应对由于设计、
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4.商品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 * 方在
(略) 完成验收评价之日起算。特别约定对大型或复杂商品,该类包退、免费包换、免费
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 (略) 要求的期
(略) 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 (略) (略) 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
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 * 致的确认则应当通 (略) 约
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5.如因 * 方 (略) 变更商品而引起的缺陷,或因 * 方人员操作不当而损坏的商品或商
(略) 件, * 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 * 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
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 * 方负担。
6.如因 * 方提供的商品有缺陷,或 * 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 (略) 的技术人员指
导有错误而使商品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 * 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
更换或修理, (略) 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 (略) 费用由 * 方承担。
若因商品缺陷导致或引起 * 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 * 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
* 方承担。
7.在合同商品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 * 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 * 方更换、修理和续补
商品,而造成商品不得不停止使用,商品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
因此给 * 方造成损失, * 方应负责赔偿。
* 、权利瑕疵担保
1. * 方保证对其出售的商品享有合法的权利。
2. * 方保证在其出售的商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 * 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等。
3. (略) 出售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第 * 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 * 方使用该商品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 (略) 责任。
* 、包装要求
(略) (略) 商品如有包装需要的,均应按标准 (略) 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
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商品安全无损地 (略) 。
* 、辅助服务
(略) 提供商品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
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商品 * 起发运。
* 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略) 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 (略) 就商品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 * 方 (略) 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 (略) 支付。
* 、履约延误
1. * 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 (略) 《合同》过程中,如果 * 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
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 * 方。 * 方在收到 * 方通知后,应尽 (略)
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 * 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 * 方有权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 、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 (略) 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
赔 (略) 协议义务的责任。
2. (略) 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
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
议各方应尽 (略) 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 (略) 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
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 (略) 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略) 协议。
十、付款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账期结算 送货日期: ***
支付方式 支付比例 支付日期 备注
国库集中支付 * . * % ***
供应商开户名称: (略) (略)
(略) 名称:工行 (略) (略)
帐 号: ***
1. * 方在收到 * 方每 * 批付款的同时,应向 * 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2. * 方对于 * 次性支付的, * 方需在验收评价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对于分批支付要求
的,根据 * * 双方约定的支付条件及时予以支付。
3.如 * 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 * 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 * 方在书面通知 * 方后,
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十 * 、违约责任
1.若 * 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 (略) 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商品或提供服务、补足
或更换商品且符合要求,或 (略) 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 * 方有权直接向 * 方
发出违约通知书, * 方应按照 * 方选择的下列 * 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 * 方同意延长的期 (略) 商品、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 * 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及 * 方因此产生的对第 * 方的责任。
(2)在 * 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或修理以达到
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 *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 * 方造成的损失及
* 方因此产生的对第 * 方的责任。此时,相关商品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
顺延或重新起算。
(3)根据商品低劣程度、损坏程 (略) 遭受的损失以及 * 方因此产生的对第 * 方的
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商品的价格并由 * 方承 (略) 遭受的损失及 * 方因此产生的对
第 * 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 (略) 退商品的已 (略) 退还给 * 方,并由 * 方承担
* 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 * 方因此产生的对第 * 方的责任。
(5) (略) (略) 终止合同并由 * 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 * 方因此产生的对
第 * 方的责任。此外,上述情形下 * 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
的合理费用应由 * 方承担。
2.若 * 方在收到 * 方的违约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
* 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 * 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留相当于 * 方选
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包括违约金。若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 * 方仍 (略) 分的赔
偿或支付责任。
3.如 * 方延期交货或 * 方延期付款,每逾期 * 天,违约方应 (略) 折合的金额或延期
付款金额每天2‰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上
述逾期超过 * 天且成套集成的商品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 * %的以及单套商品未能全
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商品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 * %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逾期超过 * 天但成套集成的商品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 * %的,或非成套、非集
成的商品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 * %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 (略) 的部分只
有权决定 (略) 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按照 (略) 规定的同期借款
利息最高限额的两倍按日计算的违约金。
4.如任何 * 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 (略) 为,违约方应就每
* 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
5.若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 * 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 * 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
偿未达到给 * 方造成损失的2倍,则 * 方应当支付给 * 方造成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
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 (略) 罚。
6.任何 * 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略) 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
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
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 (略) 、修订或终止合同,并 (略) (略) 免
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 * 、争议的解决
(略) 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选择采用以下方
式及规则解决:提请仲裁;
十 * 、其它约定事项
1. * 方不得 (略) 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 * 方。
2.任 (略) 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 (略) (略) 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
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 * 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 * 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
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3.各方当事人均应尽力在最大程度上将本合同及其条款理解和解释为合法、有效、 (略) 、
(略) 。 (略) 分 (略) 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 (略) , (略) 分
无 (略) 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
(略) 有关法律、法规、 (略) 分无 (略) (略) 调整,使其成为有
效条款或自动适用最为接近的法规并尽量 (略) 体现的原则精神。
4.本合同不可 (略) 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但,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招
标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 * 方自动放弃投标文件
(略) 文件相应内容为准。此外,若上述文件文本的内容或含义与本合同
内容含义冲突时,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5. * 方及 * 方在此承诺:已在参与项目之前或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适当理解了本合同
文本全文,现由合同当事 * 方或 (略) (略) 下载使用,而 * 方及 * 方均是在完
全自愿与平等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各自均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
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的解释的相关主张权。对同 * 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
与采购需求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当本合同双方对同 * 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
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6.本合同经 * 、 * 各方代表盖章后即生效。
* 方(买方): (略) 省财政厅本级 * 方(卖方): (略) (略)
( * 方盖章) ( * 方盖章)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孺子路 * 号 地址: (略) 大道 * 号
电话: *** 电话: ***
联系人:雷婷 联系人:赵伶伶
(略) :工行 (略) (略)
帐号: ***
日 期: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