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奉节县草堂镇七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函》(草堂府函〔2023〕7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中共奉节县委组织部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民政局关于使用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补助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奉节组〔2023〕1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变更,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草堂镇七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302-*-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原批复“奉节县草堂镇七里社区8组”,现变更为“奉节县草堂镇七里社区2组”。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建筑面积650㎡。新建楼房1座,共三层,含便民服务大厅、森林器材物资筹备库、党员活动室、档案室、卫生间、厨房、大会议室、小会议室、就业服务培训会议室、妇女儿童之家、劳动者港湾、图书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广播室、电商展览室、社区卫生室等活动广场”。
现变更为“新建七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共三层,占地面积210.6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原批复“项目总投资218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东西部协作资金和业主自筹”,现变更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且设备采购按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原批复文件《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草堂镇七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3〕47号)作废。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