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7日我局拟对四川港奇年产4500万台智能终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四川港奇年产4500万台智能终端产品项目 | 泸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C区 | (略) | 四川 (略) | 占地约27亩,总建筑面积29056.30平方米,分二期实施。一期主要建设标准生产车间一栋(其中包括A区、B区和办公楼),建筑面积17782.08㎡、员工宿舍楼3780.50㎡、门卫室44.54㎡,项目规划布局A区1F为10条自动插件生产线、12条自动贴片生产线;A区2F、3F为11条插件生产线、11条组装线、11条包装线;B区1F为9条线材生产线、3条塑胶外壳生产线;B区2F建设6条插件生产线、6条组装线和6条包装线;B区3F为5条变压器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不同规格的电源适配器4500万台的生产规模。本项 目仅针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二期内容后期建设,另行环评。 |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设置食宿。经隔油后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项目焊接采用无铅锡条,A区1F波峰焊及自动贴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A区2F、3F人工补焊、点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B区1F焊接头尾工序、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B区2F、3F人工补焊、点胶、焊锡、含浸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废活性炭、废环保型改性聚酯浸渍漆包装桶、助焊剂包装桶、不合格产品、废过滤棉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锡渣、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外售资源化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置于建筑物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午间休息时段禁止播放广播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环境风险: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