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湖南 (略) 云岩一、二工区爆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云岩一、二工区爆竹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金刚镇南岳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成立于2002年8月经营许可范围为烟花类;组合烟花类(B、C)级、喷花类(B、C、D)级、炮类(C)级等产品生产;下设三个生产场所(明义主厂区、云岩鞭炮生产区、代霜鞭炮生产区)。其中明义云岩鞭炮生产区(一工区)2003年建成位于金刚镇南岳村云岩片,生产鞭炮(C)级产品明义代霜工区(二工区)2009年建成,位于金刚镇南岳村代霜片,生产鞭炮(C)产品。 湖南 (略) 于2015年7 (略) 环保局《关于湖南 (略) 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浏环复(2015)67号],2016年4月完成环保验收[浏环验(2016)19号]号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 (略) 相关环保手续时,未将两个工区(云岩鞭炮生产区、代霜鞭炮生产区)纳入当时环评批复内,造成遗漏。 本项目分为两个工区,一、二工区均位于云岩村,相隔约1.9km。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5333.6m2(68亩),总建筑面积5017.5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工房及其他材料工具库共计85间,及1处余废料销毁场,其中一工区占地面积约25333.5m2(38亩),建筑面积2827.5m2,生产区工房及其他材料工具库共计47间,设有余废料销毁场1处;二工区占地面积约20000.1m2(30亩),建筑面积2190m2,生产区工房及其他材料工具库共计38间。项目主要生产爆竹类(C级)产品外售,年产爆竹类(C级)6万件,其中一工区2万件,二工区4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间清洗和除尘,不外排,三格池+人工湿地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②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一工区、二工区破碎车间粉尘、机械装药车间采取喷雾降尘,同时定期清洗地面;机械结鞭车间粉尘采用集气装置+专用排气管道+除尘水池处理;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③声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生产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和消声措施,合理布局、距离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影响: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废纸分类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化工原材料废包装袋经清洗晾干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沉淀池底泥、含火药类废渣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临时暂存后,定期送至一工区的余废料销毁场地销毁处理,销毁后的残渣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填埋场作安全填埋处置。销毁方案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