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发〔2011〕281 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良县小撒卜龙水库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评审通过的《方案报告表》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陶乃林0874-*
附件:1.方案报告表
2.方案审查备案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