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奕派+东风纳米)东部和东南大区2024年区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风奕派+东风纳米)东部和东南大区2024年区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风奕派+东风纳米)东部和东南大区2024年区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2.2数 量: 一批(详见分项报价单)
2.3服务地点: 东 (略) 指定地点
2.4项目实施时间: 本项目合作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2.5付款方式:费用由买方(东 (略) )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本次招标确定的总价和项目单价为项目执行的最高限价,项目执行完成后,由中标方向买方提供项目执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和验收资料,由买方审计部门 (略) 对项目的执行和费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中标方以审计报告的金额开具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2)分项目进行验收结算,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验收材料交买方指定的第三方审计,以审计报告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媒体投放或推广活动已如约执行的验收材料等,经买方财务审核无误后,两个月支付。
(3)支付方式: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5:5(承兑金额四舍五入万元取整),承兑期限为3个月;当月付款金额小于10万元,按现金支付。
2.6招标范围: 根据东 (略) (以下简称“*方”)“东风奕派”和“东风纳米”品牌汽车产品规划,*方参加相关标段的投标,向*方提供以下服务:
(1)区域广宣:区域广告的创意、设计,并提供区域广告媒介购买及投放服务;
(2)营销活动服务:提供区域整合营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展览、促销、公关、事件营销、快闪巡展、异业合作、区域资源置换、试乘试驾活动、大客户相关营销活动等,以下简称“活动”)的方案,并提供活动执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相关物料的制作、购买、租赁等;活动相关场地租赁;聘请相关人员;办理相关行政手续等);
(3)其他营销支持:市场营销支持,培训支持, (略) 场调研;
(4)其他由*方提出的需要由*方完成的服务项目。
2.7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成立于2020年1月1日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后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下A/B/C三条要求需同时满足:
A.2022年“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B.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0;
C.2020、2021、2022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值大于0。
3.2.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有1个乘用车品牌 (不含4s店)提供过区域营销代理服务经验(对每个品牌连续服务周期不低于1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与上 (略) 直接签订的有效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必须能够证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内容)。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有1个新能源乘用车(不含4s店)提供过区域营销代理服务经验(包含但不限于车展服务、区域活动代理、区域广宣投放等),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方案或项目总结等必须能够证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内容)。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 (略) 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3年12月22日23时59分至2023年12月27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15日0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7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 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3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讲标且采用远程讲标形式的(讲标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投标人须提前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下载专区中下载远程讲标软件,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平台客服人员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7.2),完成远程讲标软件可以正常使用的测试。
7.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 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 (略)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三路1号东合中心H栋21楼
联 系 人: 范鑫
电 话: *
电子邮件: *@*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胡苾荭
电 话: *
电子邮件: *@*fmbidding.com
10.异议受理
10.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 胡苾荭
电 话: *
电子邮件: *@*fmbidding.com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 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 东 (略)
联 系 人: 王浩群
联系电话: *
邮 箱: *@*ttp://**
2023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