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红山矿项目钢材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徐州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JSGS*-1
2.2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红山矿项目钢材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红山矿项目钢筋、型钢等约2800吨,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2.4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红山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3日内送达。
2.6供应期限:年度采购,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2.8钢筋推荐品牌:八钢、昆玉、首钢、鞍钢、包钢同等及以上。
2.9标包划分:共分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供货能力。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 (略) 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户 名:江苏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0(以到账为准)
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17时00分
7.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授权委托书、标书费交纳凭证、联系方式等资料,*@*26.com, (略) 上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7.3交纳标书费的账户同4.1交纳保证金的账户。
7.4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5发票的获取:投标人请扫描以下二维码(附后),及时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票。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日 16时30 分,
开标地点:江苏 (略) 一楼会议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徐矿招 (略) /发布。
同时链接“中国 (略) ”(http://**)与“江苏省 (略) ”(http://**)。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 (略) 招标代理:江苏 (略)
地 址: (略) 泉山 (略) 3号 地 址: (略) 泉山 (略) 3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继一 联 系 人: 曹晚春
电 话: 0516-* 电 话: 0516-*(报名)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6.com
2024年3月25日
附:
信息来源:http://**_ol/bulletinWeb/detail.do?id=2afe109f1f504e*f0f8f7916b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