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16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固体废物处置问题。竹埠港、锰矿地区、昭山、湘乡等老工业区域遗留工业场地和工业弃渣场地土壤呈复合污染特征,达标治理十分困难。昭山农药厂,五矿集团原湖南铁合金厂和联大锰矿废渣堆场总量约*吨,目前还未采取防渗处理和表面覆盖措施,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湖南有 (略) (原湘乡铝厂)锂渣堆场总量约*吨,距离涟水河仅1.5公里, (略) 涟水河取水口上游,强碱性渗滤液直接 (略) 城区饮用水安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 (略) 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排查申报数据可能不准,要再一次重新进行排查,予以核实并按规范处置。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
1、完成原湖南铁合金厂和联大锰矿废渣的清理,对环境整治修复确保无污染。
2、完成湘乡铝厂锂渣场风险管控项目治理,确保环境无污染。
3、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废渣进行彻底摸排清理,确保数据准确。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原湖南铁合金厂和联大锰矿废渣按《原湖南铁合金厂冶炼尾矿渣场污染风险应急管控项目实施方案》,分检测数据、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执行应急处置方案、综合利用、彻底清除、总结验收六个阶段于2021年完成清理。
整改措施二:湘乡铝厂锂渣场按《湘乡锂渣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方案》,在已完成应急管控的基础上实施锂渣风险管控项目治理。
整改措施三:对废渣清查组成专项检查力量,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废渣情况再一次进行彻底摸排清理,不留死角。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渣堆存统计台帐,对超期贮存或新出现的超期贮存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家销号一家;结合排污申报制度,对企业产生的废渣实行动态长效监管机制,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超期贮存现象,不得出现新的超期贮存,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风险。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涉及我县的第3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三完成情况:2018年9月29日, (略) 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危废、工业废渣问题立即整改的交办函》(潭环函[2018]282号), (略) 区局、园区分局分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湘潭县对存在的2个危废清查整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18年11月,对危废清查整改进行销号。2019年, (略) 环保局办公室下达了《关于推进2019年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全面完成的通知》(潭环办发[2019]1号),要求推进2019年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湘潭县积极落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现已完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四、今后工作打算
1、今后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要与环境执法有机结合。
2、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确保固废管理常抓不懈,对企业产生的废渣实行动态长效监管机制。
3、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企业及时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废渣,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湘潭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郭军,联系电话:*
湘潭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