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树军(1977年11月8日,男):
因你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君悦豪庭71号楼2701室西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略) 、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 (略)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于2020年4月14日向你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辽(02)(06)综执限拆决字[2020 ]第(*)号),经催告(辽(02)(06)综执催字[2020]第(*)号)和公告(辽(02)(06)综执限拆公告字[2020]第(*号),你逾期仍未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 (略) 金州区人民政府责成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于2024年8月2日,对你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君悦豪庭71号楼2701室西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强制拆除。你如主张对建筑材料的权利,应在本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本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后的24小时内将建筑材料清理完毕;逾期未清理的,本机关将执行代履行程序,代履行费用由你承担。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建筑材料,本行政机关将予以清理。
如不服本决定,你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金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 辽(02)(06)综执强执决字[2020]第(*)号《 (略) 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大连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日
因你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君悦豪庭71号楼2701室西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略) 、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 (略)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于2020年4月14日向你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辽(02)(06)综执限拆决字[2020 ]第(*)号),经催告(辽(02)(06)综执催字[2020]第(*)号)和公告(辽(02)(06)综执限拆公告字[2020]第(*号),你逾期仍未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 (略) 金州区人民政府责成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于2024年8月2日,对你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君悦豪庭71号楼2701室西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强制拆除。你如主张对建筑材料的权利,应在本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本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后的24小时内将建筑材料清理完毕;逾期未清理的,本机关将执行代履行程序,代履行费用由你承担。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建筑材料,本行政机关将予以清理。
如不服本决定,你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金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 辽(02)(06)综执强执决字[2020]第(*)号《 (略) 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大连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