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 (略) 年产10万吨竹纤维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0万吨竹纤维项目
项目选址: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山鹰华中纸业厂区内
建设内容:在原制浆工艺和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以竹片为原材料的预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双螺杆挤压机、高浓磨、压力筛等国产先进设备,运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制备年产量达10万吨的竹纤维原料,用于替代原设计以进口废纸为原料的缺口,以满足箱板纸等产品所需。项目总投资1344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公司地址:公安县杨家厂镇青吉工业园
联系人:徐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anyingintl.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湖北荆州环境 (略)
联系电话:0716-*
联系人:蔡工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