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当涂经 (略) 食品产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EPC施工 |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4-(略) | |||||||
标段名称 | 当涂经 (略) 食品产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EPC施工 |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4-(略)-1 | |||||||
招标人 | (略) 绿洲高新技术 (略) |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7-(略)-04-01-(略) | |||||||
最高限价 | (略).00元 |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略) (略) 2009号( (略) (略) 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0555-(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12/16 9:00:00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5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54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略) (略) (略) 588号 | |||||||
投标价(元) | (略).54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葛宝林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葛宝林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马洪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皖(略)9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皖(略)9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略)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略) (略) 西城大道1号 | |||||||
投标价(元) | (略).86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李将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李将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邱宝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渝(略)2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渝(略)2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略)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略) 36街坊( (略) (略) 3号一冶科技大楼) | |||||||
投标价(元) | (略).78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金锋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金锋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武海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鄂(略)4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鄂(略)4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略)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略))。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