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阳台山森林公园1部移动餐车 |
起始日期 | 2023年08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09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龙岗区 |
面积/数量 | 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75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从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移动餐车) |
履约条件 | 1.“移动餐车”的设计应与公园周边环境、景观自然融合,本项目移动餐车占地总面积为50平方米(包含车、太阳伞、座椅、标识牌、花镜、垃圾分类桶等占用的绿地面积),承租方须将移动餐车点的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审定后,方能落地实施。在合同期内,公园可根据需要调整安放和运营位置,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 2.本项目经营范围限定为饮料(含咖啡)、冰激凌、蛋糕、面包、中式面点等轻餐饮服务(禁止明火和产生油烟、噪音等污染的制作方式),所销售食品、 (略) 场监管部门的保鲜、保质及卫生要求,用水需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只允许加热保温和简易加工工序。 3.本项目每天经营服务时间为10:00-18:00(经营服务时间按照公园具体要求进行优化调整)。 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3年,若履约情况未达到公园服务标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服务期限内,出租方有权根据公园建设、管理等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在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承租方自行承担因公园建设管理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服务期限不确定性经营风险。 5.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且承租方不得将物业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进行与餐饮无关的业务,不得利用该场地从事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7.整个场地的卫生、就餐环境必 (略) 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相关标准。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8.承租方要承诺所有销售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销售,确保食品安全。承租方要承诺所有销售食品都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因承租方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租赁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3个月租金,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未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10.承租方需保证所销售餐品、 (略) 场监管部门的保鲜、保质及卫生要求,销售的餐品、饮品价格与该品牌其他连锁店面售价统一,做到明码标价。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 (略) 阳台山森林公园大浪片区广场,无房地产证,有权属证明。 2、出租资产使用情况:空置中。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承租方需经营餐饮品牌连锁店,品牌门店不低于50家(需为品牌直营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租方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 8.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9.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杨小姐;战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公园管理中心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移动餐车点为:阳台山森林公园大浪片区广场。 2.本项目统一踏勘时间为:于公告第九个工作日16:00-17:00进行踏勘,有任何对出租物业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统一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须签署踏勘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