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略) (略) 根据张伟楠的申请,于2024年6月17日裁定受理长泰县优 (略) (下称:优其屋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略) 长 (略) ,长 (略) 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闽0625破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博雅 (略)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略) 人事档案等资料,管理人通 (略) 长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略) 长泰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等单位相关资料、联系职工进行核实等方式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确认截至2024年6月17日,优其屋公司无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7月31日止。 (略) 的职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如异议成立,管理人予以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长泰县优 (略) 管理人
2024年7月24日
附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鼓 (略) 36号花开富贵广场A座29层F03单元,联系人:苏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