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 (略)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德阳 (略)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路灯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 (略)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南角
建设内容:在现有已建标准厂房内,增设喷涂工序,并配备相应环保设施;投产后原有项目产能不变,形成年产智慧路灯6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德阳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刘总(刘德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德阳 (略)
联 系 人:黎工(黎剑)
电 话:0838-*
电子邮件:*@*q.com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附件1:征求意见稿(1).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 系 人:刘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南角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略) 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及企业单位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附件2:公众意见表.pdf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对本项目提出的建议,公众可将建议填写在公众意见表中,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2日。
公示单位:德阳 (略)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