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全咨莆采招【2024】0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产 (略) 场经营权转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第六章 采购合同”部分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2、对招标人自持及可售物业进行统一的物业经营管理。【具体位置和面积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更正为:“2、对招标人自持及可售物业进行统一的物业经营管理。【具体位置和面积以最终交付为准】”
2、“★1、运营期限为20年(含改建装修时间,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算至第20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止)。”
更正为:“★1、运营期限为20年(含改建装修时间,自标的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交付中标人之日起算至第20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止)。”
3、“1、招标人为交付的中标人管理的资产购买财产一切险, 保额不得低于财产价值。缺陷责任期(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起两年)内,招标人交付资产需要维修、维护和更新的,由招标人负责;超出缺陷责任期的,招标人交付资产需要大修和正常更新的,由承保机构优先负责理赔,超出承保机构理赔范围之外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更正为:“1、招标人为交付的中标人管理的资产购买财产一切险, 保额不得低于财产价值。缺陷责任期(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起两年)内,招标人交付资产需要维修的,由招标人负责;维护和更新的,由中标人负责;超出缺陷责任期的,招标人交付资产需要大修和正常更新的,由承保机构优先负责理赔,超出承保机构理赔范围之外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3、中标人有权将招标人交付的项目资产进行转租,但转租收取的租金一次性不得超过半年,同时签订的租赁合同交与招标人备案。”
更正为:“★3、中标人有权将招标人交付的项目资产进行转租,但转租收取的租金一次性不得超过半年,同时签订的租赁合同须于合同签订15日内交于招标人备案。”
5、“★4、投标人在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
更正为:“★4、投标人在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和经营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1、交付时间:招标人应在签署合同后2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中标人使用。”
更正为:“ 1、交付时间:招标人应在签署合同后2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中标人使用。可分割验收部分的2年内确保交付中标人使用,不可分割验收部分的时间顺延半年内交付中标人使用。”
7、“★3、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本项目物业资产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应于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且双方已就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后90日内予以腾退返还【具体腾退条件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的协议为准】。”
更正为:“★3、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本项目物业资产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应于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且双方已就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后90日内予以腾退返还。”
8、“2.2 中标人有权对招标人交付的经营场所建设全过程进行咨询指导,如交付运营的资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影响中标人后续项目运营的情况,中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方案,在合理要求前提下,招标人应积极配合整改,确保项目顺利运营,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更正为:“2.2 中标人有权对招标人交付的经营场所建设全过程进行咨询指导,如交付运营的资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影响中标人后续项目运营的情况,中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方案,在合理要求前提下,且设计变更在招标人的权限内应积极配合整改,确保项目顺利运营,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9、“7.1在运营期限内,中标人自接收招标人交付的资产之日起,按季度向招标人交纳经营权转让费用,每季度交纳费用时间为当季度第一个自然月内。经营权转让综合年平均费用计算标准为:中标人所承接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交付之日起的账面价值(包括土地价值、建安成本、工程管理费、其他工程费用、建设期融资利息等前期支出费用),按照20年平均综合年化率报价计算。账面价值计算方式如下:”
更正为:“7.1在运营期限内,中标人自接收招标人交付的资产之日起,按每三个月向招标人交纳一次经营权转让费用,交纳费用时间为每三个月的第一个自然月内。经营权转让综合年平均费用计算标准为:中标人所承接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交付之日起的账面价值(包括土地价值、建安成本、工程管理费、其他工程费用、建设期融资利息等前期支出费用),按照20年平均综合年化率报价计算。账面价值计算方式如下:”
10、“若中标人未按时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若无法整改由双方协商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且最终导致招标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若造成招标人其他损失的,应向招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更正为:“若中标人未按时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用的,在三个月内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若超过六个月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若造成招标人其他损失的,应向招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合同 ”的参考文本,更正为:“ (略) 农产 (略) 场经营权转让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书”,详见附件;其中“安全管理协议书”保留且内容不变。
(三)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 (略) 农产 (略) 场经营权转让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3 ) ”
更正为:
“ (略) 农产 (略) 场经营权转让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月 05日 08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11月 05日 08 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 10月 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与本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丝 (略)
地? ?址: (略) (略) 国欢 (略) 655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洪 (略) 2号华雄大厦2号楼13层1302
联系方式:小许(略)
电子邮箱:*@*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电 话:(略)
福建 (略)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