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岩禾辉年产10万吨矿粉项目 | 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树人村 | 龙岩 (略) | 东莞市 (略) | 项目租 (略) 房进行建设,通过外购石灰石和经煅烧的石灰石经破碎、磨粉加工,建成后年产10万吨矿粉。 明建设内容中的一期项目。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略) 区的初期雨水、地 (略) 理系统。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加盖帆布,车辆出入场地及时清洗车轮。原料堆场应封闭;物料输送应密闭;破碎和研磨工段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料仓粉尘 (略) 理;其余各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表2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并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 (略) (略) 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 *** 、 *** (传真)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龙岩 (略) 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 (略)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