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保障性租赁住房(EPC)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萧县保障性租赁住房(EPC)项目(项目编号EP-XXGC*),现做如下答疑澄清,请收悉:
一、本项目是否可以使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如可以使用请明确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
答: 使用纸质保函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应当确保纸质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
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日期之前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问:我单位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答:请提供2024年1月1日以后连续缴纳满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请问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兼施工负责人?
答:可以。
四、提疑1:按照招标文件招标范围2.4条的第7条约定施工工程费用还应包括工程检测、检验、试验费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检测费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工程总承包单位无法委托,且检测费用编制工程概算时单独列支,不属于施工工程费用。请明确? 提疑2:招标代理费用中,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是否有相应计取标准?请明确? 提疑3:第3章评标办法中设计方案是否指商务标中(六)、技术建议书? 提疑4:投标文件组成技术标部分包含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承诺部分,是否提供投标文件格式。 提疑5:施工组织设计对图表位置有无要求(章节后或全文后)。 提疑6:专用合同6.4.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是否指“ (略)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提疑7:专用合同7.6.1安全生产要求“标准化工地”、7.6.3文明施工要求“标准化工地” (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提疑8:专用合同8.2竣工日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是否有误?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专家评审费根据《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据实收取。
3.原招标文件→(六)技术建议书:
此项目内容修改为:
“(六)设计方案
①设计方案
②技术建议书”
“(注:技术建议书不包含封面扉页部分不得超过 100 页,附必要的图纸)”删除。
“施工组织设计”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模块,单独上传。
4.招标文件提供相应格式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
5.请放在施工组织设计全文最后。
6. (略) 级及以上。
7. (略) 级及以上。
8.招标文件此项修改为:专用合同8.2竣工日期的约定“验收合格之日”。
五、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招标文件未体现,请明示。 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招标文件未体现,请明示。 3. P85(四)投标人信誉情况(银行资信情况等)。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是否需要提供此项内容,请明示。 4.请提供前期技术资料,如用地图、规划用地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答:1.不要求提供。
2.不要求提供。
3.不要求提供。
4.(见附件)
六、1、招标文件合同附件第51页,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1) 可调价材料范围:电线、线缆。 (2) 可调价材料的风险系数为±5%,在约定的风险系数范围内材料评审价不予调整;如超出约定的风 险系数,超出部分按实调整,按相关文件执行。 (3)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按审图合格宿州地区当月建 (略) 场价格信息 (正刊)。 以上合同约定条款与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人须知第16条计价依据:最终结算工程造价=审核后的施工图造价×中标费率,审核后的施工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其中材料费根据施工期内《 (略) 工程造价》发布的建设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两者相互矛盾,请问施工期材料价格调整以哪个依据为准? 且按合同约定材料价格调整范围仅为:电线、电缆,本项目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钢筋、砂浆、砌体等均未包含在调差范围内,本项目工期约2年,以上主要材料是否应划入调整范围?2、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 (略) 规{2019}12号《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但本项目仅提供了招标文件,且招标文件中只提及了项目用地的位置和大概建设内容,并没有项目用地红线图、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等内容,请提供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住宅的户型面积、套型比例以及初步设计方案等可供参考内容。
答:1.原招标文件→“最终结算工程造价=审核后的施工图造价×中标费率”修改为“最终结算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后的审定造价×中标费率”。
“审核后的施工图造价计价依据”修改为“最终结算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原招标文件→“可调价材料范围:电线、线缆。”修改为“可调价材料范围:钢材、商品砼、预拌砂浆、砌体、电线、电缆、管材、桥架、预制构件”。
2.(见附件)
七、1.关于招标文件第25页5.3.2条,“企业业绩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类似业绩,我司拟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具备施工资质,且均承担相应部分施工任务,则该业绩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是否均给予认可?请明确。 2.关于招标文件第4页3.2条,“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我司拟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具备施工资质,且均承担相应部分施工任务,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是否均给予认可?请明确。 3.关于招标文件第4页3.3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我司拟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具备施工及设计资质,且均承担相应部分施工任务,联合体中任一方担任牵头方,是否均给予认可?请明确。 4.关于招标文件第17页3.1.2条,商务标标书编制要求-八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财务状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页3.5.2条“近年财务状况年份的要求”中,未对年份做出要求,请问是否需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报表?(按照招标文件第19页3.5.2条提供)如需提供,需提供近几年报表?请明确。 5.关于招标文件第17页3.1.2条,商务标标书编制要求-八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人信誉情况(银行资信情况等),请问是否需提供信誉证明资料?如需提供,需提供哪些资料?请明确。 7.关于招标文件第18页3.1.3条,技术标主要内容,本次招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其中第(1)至第(6)条,与商务标编制要求有重复项,是否需单独编制上传至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投标文件内容—九、其他资料”中?请明确。 8.请明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窗口是否仅放招标文件中第24页中5.3.1(2)条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材料均放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内容”窗口中,请明确? 9.关于招标文件对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次投标我单位拟派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社保缴纳单位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是否认可?请明确。 10.关于招标文件第26页中“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A 值”是否指的是最高投标限价?
答:1. 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2. 联合体牵头承担。
3. 按招标文件执行。
4. 不要求提供。
5. 不要求提供“银行资信”。
7.是,“施工组织设计”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模块,单独上传。
8.是,“施工组织设计”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模块,单独上传。
9.是。
10.是。
八、请提供总平面图(CAD版本),便于施组的编制。 2、请提供地勘报告
答:1.(见附件)
2.(见附件)
九、招标文件正文: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1)可调价材料范围:电线、线缆。请问:能否将可调价材料范围修改为:钢材、商品砼、碎石、砌块、水泥、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
答:原招标文件→“可调价材料范围:电线、线缆。”修改为“可调价材料范围:钢材、商品砼、预拌砂浆、砌体、电线、电缆、管材、桥架、预制构件”。
十、疑问1:本项目缺少前期资料如下:项目用地红线图,前期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地勘资料等,请提供。 疑问2:能否提供该项目总平面 cad 图、单体平立剖面图。
答:(见附件)
十一、2、招标文件第25页,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中:“施工组织设计整体”可否不需要编制内容,由评委根据技术标综合判断? 3、如下图,(1)-(3)内容已经编入前八项内容,请问在第九项其他资料中是否可以不再放置(1)-(3)项的证明材料,请明确?
答:2.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可以。
十二、1、投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位置,是否盖法人电子印章或法人签字章即可? 2、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是否可为同一人? 3、申请电子保函请登*:http://** (略) ,电子保函推 (略) 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 (略) 址无法打开。
答:1.盖“法人签字章”。
2.原招标文件→“(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简历”修改为“(五)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简历”。
原招标文件→“1. 本表应分别填写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关情况。”修改为“1. 本表应分别填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关情况。”
3.请按“http://**_service.html。”网址打开。
十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是否满足?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十四、1.请问:1、招标文件P25招标公告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加分。关于业绩需要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不同地区的竣工验收资料名称不同,如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请问能体现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是否均予认可?
答:认可。
十五、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是否满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六、施工场区内原有建筑如何处理,是否需要拆除重建?
答:原有建筑不拆除重建。
十七、原施工单位已施工的部分结算是否包括在概算内?
答:已施工的部分结算包含在概算内。
十八、本项目投资限额*.*元,其中设计费*元。投资限额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是否只包含建安费和设计费?
答: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其中土地费用约3.3亿元。
十九、 合同专用条款的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注意事项:(1)特殊情况下,发包人可根据资金使用效率情况、承包人施工质量进度情况对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进行调整保留提前支付的权利。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比例、结算审计后付款比例均不调整。”以上是否包含有支付比例调减的含义?
答:同比例调整。
二十、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5.3.3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将计算求得的最终基准价C值作为满分74分。最终基准价C值为≥A值90%的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值,若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均低于A值90%,则最终基准价C值取值为A*90%。”A值、B值具体是怎么计算的,请明确?
答:A值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100%),B值为≥A值90%的初步评审合格各投标有效报价平均值(小于A值90%的投标报价不参加B值平均值的计算)。
投标报价平均值B值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值;
(2)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5<M≤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
(3)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10<M≤2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
(4)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20时,按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10%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掉报价低的M×15%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后,在剩余有效报价中随机抽取10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
备注: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小于A值90%的,B值为0。
二十一、本项目为费率报价,请明确是否需要编制施工图预算,且明确编制、审核依据以报送、审核的方式和时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二、本项目为EPC项目,每月计量、每季度支付,请明确施工过程的计量、计价的依据以及产值审核依据和时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三、第2章投标人须知16.计价方式与合同专用条款14.5.3结算依据的计价方式不一致,特别是材料计取方式,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二十四、没有设计费支付及结算的相关内容,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支付。
二十五、请问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指的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还是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还是提供两种业绩均符合要求。
答:均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十六、现场踏勘,存在5栋已建六层单体,请问该5栋单体是否要进行拆除?还是进行加层续建?是否能提供前期设计资料?
答: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发包,设计方案由投标人自行提报,但设计总体要按照“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绿色节能”的原则进行,并在既有现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投资预算。"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7月 30日9时00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7月30日9时00分。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地址:萧县龙城镇龙凤大道凤祥小区1栋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信辉 (略)
地址: (略) 三八街道恒大名都15号商办楼6楼
联 系 人:潘工 电话:*
0天0小时2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备案安徽信辉 (略)请审核2024-07-12 14:54:280天0小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