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支公司员工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 公告说明
红桥支公司员工供餐服务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二、 项目需求
(一)项目情况: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1.提供包括早、中两餐日常餐饮服务。
2.供应商需拥有或能够提供适合的餐饮场所, (略) 员工前往,通行时间较短。
3.餐饮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就餐环境,包括清洁卫生、舒适的座椅、适宜的照明和温度控制等。
4.供应商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5.提供多样化的菜单选项,满足不同口味和营养需求。
6.菜单应包含新鲜、健康的食材,并注重营养均衡。
7.服务与响供应商应能提供快速响应和高效的服务,包 (略) 理和问题解决。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资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本项目预算总金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经营状况良好,且参加招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我公司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10.本项目非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0号(略)家嘴金融广场A座3903
邮政编码:(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贺红梅
电话:(略)
邮箱:*@*ttp://**.cn
特此公告。
人 (略) 红桥支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