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
| (略) 山阳县全域 | | * |
| (略) 管理局 | | 杨昌 |
| *.68 | | 30 |
| 2025-01-3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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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对山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更新四分类垃圾分类亭1535座,四分类垃圾桶*个,四分类果皮箱1220个,其他垃圾压缩车41辆,餐厨垃圾车6辆,有害垃圾运输车3辆,大件拆卸中心600平方米,垃圾分拣中心600平方米,垃圾分类宣教基地1000平方米,有害垃圾收集房50平方米,垃圾压缩站11座,垃圾压缩转运车1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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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水泥灰烟气采取佩戴口罩等措施后通过自身挥发排放至大气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工人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在公厕集中 (略) (略) 排放至县城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降尘产生的废水采取统一收集 (略) (略) 排放至河道 |
| 环保措施: 在公共区域分类垃圾桶,便于垃圾分类回收。设专人对生活垃圾进行清扫 |
| 有环保措施: 采用减震、消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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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