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闽 (略) 年产1.*吨卫材级皮芯复合ES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略) 松溪县城东开 (略) 6号 | 福建闽 (略)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 m2,项目年产*吨卫材级皮芯复合ES纤维。 | 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可直接经厂内现有的化粪池预 (略) (略) ,送往松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装修下料粉尘及装修涂料有机废气等,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降低施工周期,并通过加强车间排气通风。噪声治理措施:隔声屏障、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及设备维护(隔振减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应定点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水浴洗涤加热废水、油剂调配废水经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纳入松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中最严标准值),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熔融和煅烧等工序作业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熔融和纺丝、煅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2m高排气筒排放;上油及后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高压静电法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收集间,定期外售给其他工业企业综合利用;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自行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建敏、罗荣政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