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浙江珊溪水利 (略) 组织召开“珊溪水利枢纽平阳、苍南县引水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了三位专家并成立了验收组,会前专家和与会代表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调查单位调查情况的汇报及其他单位补充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概况、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8年9月,上海勘 (略) (略) (略) 委托编写完成了《珊溪水利枢纽平阳、苍南县引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年10月20日 (略) (略) 批复文件《关于珊溪水利枢纽平阳、苍南县引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温环建 [2008]110号)。
珊溪水利枢纽平阳、苍南县引水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 (略).91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略).14 万元;工程实际完成投资 (略).48 万元。工程共划分 16 个施工和设备标,并于 2009年1月9日在Ⅵ标段现场举行了开工典礼。2012 年11月7日至10日启动泵站机组联合试运行,工程实现全线通水,并成功向龙港水厂供水。2012年12月25日通过了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13年 8月18日至8月27日连续向鳌江和龙港水厂供水,工程运行正常,工程具备正常运营条件。2022年3月业主单位变更为浙江珊溪水利 (略) 。
本工程引水系统管线全长20.83km,其中箱涵0.86km、引水隧洞长 13.55km、引水钢管长 6.42km,提水泵站装机容量 6×132kw。工程等别为Ⅲ等,相应提水泵站、引水隧洞和管道等级为3级建筑物;其中引水隧洞和管道等建筑物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泵站建筑物防洪标准采用 30 年一遇设计,100 年一遇校核。
(二)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 (略).91 万,环保投资265.(略),占总投资额的0.78%。
(三)验收范围
本工程引水系统管线全长20.83km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略) 理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两方面。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泥浆水和冲洗水经 (略) 理后,上清液收集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 (略) 理后清运。
(2) (略) 理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 (略) 段洒水等多项减缓措施。①工程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施工进展期内,每日进行3~4次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②工程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不得超高超载。封闭运输,文明装卸,卸货后清洗车箱,防止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3)噪声防治
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流程,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高噪声设备避免靠近和邻近敏感点, (略) 段施工中建简易的声屏障。施工现场 (略) 靠近敏感点时,夜间禁止施工。
(4)固体 (略) 置
本工程对施工驻地生活垃 (略) 理,做到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施工单位将废弃物、生活垃圾用垃圾车运至指定垃圾 (略) 理,不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未对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挖方回填工程后剩余部 (略) 置。
(5)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避免对周边环境及现有植被造成破坏。建设单位较好的执行了环评报告中对景观的要求,沿线景观植树种草,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已经完成覆土绿化、植被恢复。
(6)拆迁征地
工程占地36.21公顷,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
四、环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的要求以内。
监测结果显示,营运期项 (略) 域水环境质量均满足《地表水环境标准》((略))Ⅲ类标准; (略) 域大气环境质量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的二级标准;沿 (略) 域污水检测点、平阳县南山村、平阳县熙山村、 (略) 龙金大 (略) 交叉口环境噪声均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
五、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珊溪水利枢纽平阳、苍南县引水一期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营以来,建设单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项目手续完备,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生态、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环境空气、水质、噪声的监测结果均能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单位:浙江珊溪水利 (略)
公示期:2022年7月22日-8月21日
联系人:陈明豪
联系电话:(略)
监督投诉:电话123 (略) (略)
(略) 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