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玛柯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班玛县玛柯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23〕5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班玛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班玛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2)规模及招标范围: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针对因水体涨落及径流侵蚀,生态边界后退,河道两侧植物群落减少,对缓冲 (略) 域,在其上下游根据生态缓冲带设计导则进行原位恢复。共建设生态缓冲带 20.45 公顷。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略)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略)级]并且[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工程测量(略)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略)级]资质,[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注:勘察需专业(略)级或综合(略)级资质和测绘(略)级资质 设计需环境工程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略)级或污染修复(略)级 。项目负责人需环境工程或环保工程高级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 ,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仼)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略)(略)。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略) (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 (略) 》(http://**.cn/)办事指南栏的《青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 (略) 》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2月18日0:00时至2024年12月2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 (略) 》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0日10时00分。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 (略) .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略) 》(http://**);
《青海省电 (略) 》(http://**)。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班玛县 (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杨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班玛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铭轩工程 (略) |
地 址: | 地 址: (略) (略) 西关大街130号D座6号楼(略)B-(略)B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人:尕藏 |
电 话:0975-(略) | 电 话:0971-(略) |
传 真: | 传 真:0971-(略) |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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