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4KTZC-CG026
二、项目名称: (略) 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仙林 (略) 8号66幢401室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目前共有1300余名干部职工就餐, (略) 食堂进行保障,分别 (略) 政府食堂、 (略) 管委会食堂、原为民服务中心食堂,慕嘉产业园食堂(因慕嘉产业园食堂无法满足现场烹饪条件,由中标人在 (略) 食堂将饭菜烹饪完成打包,配送至慕嘉产业园食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四、具体经营要求中管理要求、设备要求、经营要求,接受采购人日常监督管理与考核。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及采购人要求完 (略) 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熙霞、李琳、王健、王舒生、胡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1)安徽工程大学第三食堂托管经营项目;(2)芜湖传媒中心食堂经营权服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略) 418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凯帆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迎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