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略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X市略余财确临[2018年#月#号确认书批准,略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略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X市略余财确临[2018年#月#号确认书批准,略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略物业管理采购项目(HZYHZFCG- ## )。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略物业管理采购,略文件“略分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310万元(其中传达保安秩序管理不超过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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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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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文件时间:
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2、略文件地点:X市X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X市公略L5窗口。联系电话: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浙略(http:/ *** );
X市X区公略(http:/ *** );
X余略站(http:/ *** )。
4、略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略分投标文件格式);
(3)、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略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详见“略分 投标人须知”6.3条规定。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310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X市公略保证金专户
略:略
银行账号: ## 4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略咨询电话: ##
4、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至X区市民之家略窗口办理本项目保证金递交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X市公略4号开标室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略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略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略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略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略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X市公略(X市X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L5窗口。
3、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略门略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 。
十一、窗体顶端
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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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略
地址:X市X区南苑街道平吴街2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马国军,电话: ## ,传真: ##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市公略
地址:X市X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许明燕,电话:0571- ## ,传真:0571- ##
供应商注册、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略电话: ##
3、同级政府采略门
同级政府采略门:X市略
地址:X市X区临平X中路236号X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