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
1、 说明
苏州 (略) 受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委
托完成了对“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 (略) 千灯镇 (略) 239号8号房
(3)项目所属行业:C3392有色金属铸造
(4)项目内容:
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元,注册地址位于8号房,租赁苏州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范围:精密五金压铸件、金属制品、五金模具、五金机械的设计、生产、销售;模具钢材、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工业设备、机电设备、劳保用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年产汽车零配件*件、电脑电子精密配件*件。该项目于2018年12月10 (略) (略) 的审批意见(昆环建[2018]1206号),2019年5月通过了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二阶段未建。
2022年申报了《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评表》,增加投资*元,购进振动研磨机5台,超声波清洗机1套,为原项目生产的金属制品*件增加后续的振动研磨、超声波清洗工艺,该项目于2022年6月22 (略) (略) 的审批意见(苏环建〔2022) 83第0400号),该项目目前未建。
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增加投资*元,在现有厂房内,增加生产设备进行扩产,增加年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组件*件,
项目已经进行了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10-*-89-01-*,备案号:昆数据备[2024]40号)。
项目扩建时根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292-2023及《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 (略) 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全厂熔化炉增加软帘围挡,保证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效率,并对熔化炉颗粒 (略) 理增加一道袋式除尘,压铸脱模废气增加一道活性 (略) 理。同时对CNC加工中心产生的有机废气进 (略) 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金属制品业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 (略) 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苏省、 (略) 的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项目投产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海荣
电子邮箱:*@*elaige.net
联系地址: (略) 千灯镇 (略) 239号8号房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 (略)
联系人:周志国
地址: (略) (略) (略) 198号安达科技园6幢4层北排6006、6015室
E-mail:*@*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