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等2条路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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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 (略) 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等2条路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等2条路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图设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略) 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等2条路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3]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建设资 (略) 交通运输厅拨款(燃油税),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路养护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1)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K742+342至K808+800段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境内,路段长66.458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9/12米,路面宽8.5/11.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省道SLD9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K1+250至K11+120段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境内,路线全长9.87公里,二级公路,路面宽度11米,路基宽度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1.2建设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2.1.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2.1.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11 09:00至2023-08-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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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略) 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等2条路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因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搬迁,并对开、评标场地进行改造,故推迟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内容: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更正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0: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公告提交单位: (略) 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