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司法局机关20 (略) 司法局购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发布来源: (略) 司法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司法局机关 项目名称:20 (略) 司法局购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纠纷不断增多的新形势下,为加大行业性、专业性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力度,进一步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最大限度的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局拟对2024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政府采购。预计2 (略) 医疗纠纷调解案件量不低于650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87%。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09.8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依据《 (略) 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于2009年2月成立, (略) 人民调解员协会,组成人员和人民调 (略) 人民调解员协会备案,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调解医疗纠纷的职责。市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调解医疗纠纷923件,调解完结769件,调解成功736件,成功率达95.71%,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4年颁布的《 (略) 医疗纠纷处置条例》中明确规定:“ (略)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略) 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 (略)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家属自行协商解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 (略) 财政予以保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依据《条例》规定,我市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略) 人民调解员 (略) 医调委提供服务,此项政府采购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为单一供应组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人民调解员协会 地址: (略)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陈仕宗 联系地址: (略)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司法局机关 202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