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紫阳县-2024-*
二、合同名称:紫阳县东城门楼及中原军区布告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三、项目编号:ZCSP-紫阳县-2024-*
四、项目名称:紫阳县东城门楼及中原军区布告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址:紫 (略)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西北有色 (略)
地址: (略) 灞桥区 (略) 灞桥区纺 (略) 79号
联系方式: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项 | 1(项) | ¥* | ¥* | 技术要求(一)技术服务成果交付前,*方应对项目成果进行全面自检,符合交付条件后,由需求方组织验收。(二)*方在交货前有权对*方提供的成果、技术、服务提出异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质量合格。(三)具体组织程序验收标准和方法,按需求方规定程序执行,*方配合。(四)项目成果验收不合格,需求方、*方有权拒收项目成果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方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需求方、*方将书面通知*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接。(五)使用方在项目成果使用过程中,发现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方按照需求方明确的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可有1次整改机会,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
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9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