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略) 江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江安镇住宅小区电梯安装AI智能识别阻车系统项目
三、预算金额
49000.00元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营业执照中包含本次项目经营范围,具备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件类文件采用复印件,所有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采购需求
1、镇高层住宅小区80部电梯安装AI智能识别阻车系统;
2、要求提供摄像头及相关辅材等设备,并保证安装调试到位;
3、除人为损坏原因外,一年内损坏免费更换,两年内免费维修。
4、最高分辨率可达2560×*@*5fps,支持最大256GB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卡本地存储,并可输出实时图像。支持电瓶车进电梯报警并自动阻断电梯门关闭的智能应用,有效检测遮挡摄像机的行为。
5.具体详见预算清单。
七、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人于2023年07月07日下午14:30前携带资质材料到江安镇政府1号楼317办公室报名。
八、评审时间和方法
评审时间:开标时间定于2023年07月07日下午14:30;评审方法:本项目最高限价:49000.00元人民币(含税开票)。(1)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含3家),现场报名不足3家时,直接进行谈判报价,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2)根据价格单因素法:现场报价,最低价中标;(3)现场报价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价格不具备竞争时可进行二次报价或者宣布流标;(4)报价人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不确定因素,确保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需根据自己的经验及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判断。综合总价包含设备、材料、人工、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完成该项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何玲丽 *
十、其他事项
1、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施工现场要确保文明施工,服从招标人、监理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施工期间水、电费、食宿费由投标人承担;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施工场地的封闭措施,做好施工人员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和劳动保护,涉及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施工委托或转包给第三方或其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3、自行踏勘现场,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4、中标候选人待公示1天无异议后,与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相应合同;5、项目期限:30日历天;6、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7、本项目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该项目验收合格的当年农历年年底支付合同价的40%,第二年农历年底支付至合同价30%,第三年农历年底一次性付清。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本工程交付之日算起)。支付项目款时,承包人须同时向发包方提供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