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河南 (略) 年产*吨再生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 (略) 年产*吨再生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略) 兰考县经济技 (略) 路009号 | 河南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电捕焦油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各构筑物池顶均加盖封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利用管道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破碎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其中生产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收集池+微滤池+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气浮+清水池”,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 (略) (略) 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废水经厂区 (略) (略) 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 (略) (略) 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要求,厂区总排口出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商标纸、杂质、不合格碎片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滤渣、 (略) 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专门处理单位进行焚烧处理;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油状低聚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