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1-09
忠县石宝镇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 | |||
(略) 忠县石宝镇盐龙、晨溪等村 | 45000 | ||
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 | 刘艳权 | ||
1205 | 5 | ||
2024-08-31 | |||
改建 | |||
(一)26.9公里范围内的路面硬化修补恢复,采用厚20厘米C25砼做法;(二)恢复143处塌的C15砼片石挡土墙约9500m3;(三)修复40m长的公路桥及相关附属设施。 | |||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对道路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加强道路维护等措施,可以减少扬尘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工人租用周边民房,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还田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生产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置,对所有固废物开挖深埋。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段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间,避免噪音扰民。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对周边破坏的植被进行修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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