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及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阳光挂网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相关企业信息、承诺函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核对工作,现将2022年第一批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相关产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5日。 二、公示内容 (一)2022年第一批通过信息核对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维护的产品信息及挂网申报价格(详见系统内公示)。 (二)2022年第一批通过信息核对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维护的产品信息及挂网申报价格(详见系统内公示)。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一)相关企业可登录“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在“阳光挂网”—“阳光挂网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二)公示内容包括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产品价格信息公示时,公示该产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结果信息、自治区原平台药品挂网价格信息和该产品在自治区招采子系统的报价信息。 四、质疑与澄清受理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需进行澄清或提交质疑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阳光挂网质疑与澄清管理操作手册),对本企业产品相关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交澄清资料,对非本企业产品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交质疑资料。 自主澄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内“阳光挂网”—“阳光挂网澄清”上传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澄清材料的企业,视为认同公示内容;因本企业产品被质疑提出澄清的须在受到质疑的3天内通过系统内“阳光挂网澄清”上传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澄清材料的企业,视为认同被质疑内容;质疑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系统内的“阳光挂网”—“阳光挂网质疑”上传相关资料,质疑系长期行为,公示期满后仍可提出质疑。 (二)质疑与澄清材料包括事项和附件,事项中应包含相关企业及产品信息,如医保药品耗材编码、质疑与澄清理由,附件为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且必须上传。其中,证明材料应以各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为准(含价格和截图当前系统时间)。澄清或质疑材料在系统中只可提交1次,材料务必详实、准确、完整。 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产品相关信息,按要求操作,及时查看质疑与澄清情况,出现被质疑信息时及时提交说明。 五、联系方式 自治 (略) : 于雅君 ,0991- ***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 (略) : 欧努力 ,0991- *** 自治 (略)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 (略) 2022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