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救助管理站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救助管理站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评分表/技术部分/第三方检测报告,评分标准原设置为“提供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检测报告,以上12品类每个品类任意连续三个月(每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 100 分(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则提供连续两个月得 100 分;如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的,则提供任意一个月得 100 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则直接得 100 分);以上12品类每个品类任意连续两个月(每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 40分;以上12品类每个品类任意一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 10 分。上述检测报告同一品类不可重复得分,最高得 100 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上述检测项目判定结果需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同等描述,检测报告需体现CMA标识,且检测报告应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 (略) 无法查询的,需要求提供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或不足2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提供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以上12品类每个品类任意一个月的得 8.5 分,本项最高得100分(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直接得 100 分)。上述检测报告同一品类不可重复得分,最高得 100 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上述检测项目判定结果需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同等描述,检测报告需体现CMA标识,且检测报告应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 (略) 无法查询的,需要求提供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1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救助管理站
地址: (略) 北环大道1032号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 (略) 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5-*
(略)
(略) (略)
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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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8081/gsgg/*/*/*/*/*-4*-acbc-a*ba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