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酒泉 (略) 委托甘肃 (略) 承担“酒泉 (略) *吨/年沥青基特碳材料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吨/年沥青基特碳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酒泉 (略)
建设地点: (略) 玉门东建材工业 (略) 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万元,建设*吨/年沥青基特碳材料生产项目,项目采用常减压蒸馏工艺,建设*吨电极糊生产工序、搅拌、混捏、压型成型设施动力车间等配套设施等。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酒泉 (略)
联系人:任艳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玉门东建材工业园区酒泉 (略)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名城广场3804室
4、公众 (略) 络链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将其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酒泉 (略)
2024年7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