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 (略) 建设项目 | (略) (略) 红山 (略) 268号 | 杭 (略) | 本项目租赁 (略) 所属的工业厂房实施生产,购置破碎机、剪切机、压块机等设备,形成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000吨。 | 本项目于2024年8月14日在 (略) 全国建设 (略) 进行了全文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DW001)。 (2)废气 装卸粉尘:定时清扫地面,规章装卸; 破碎粉尘、压块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恶臭:喷洒除臭剂,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固废 一般固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 (4)噪声 合 (略) ,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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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