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L/2023-01939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11-08 | |
公文时效: |
- 发布日期:2023-1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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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8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内蒙古蒙太 (略) 入选200万吨洗煤厂二期生产线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蒙太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项目为二期工程,选址于厂区预留地内,一期工程西北侧,项目所在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101°18′38.760″,42°33′27.010″。本次扩建一条年洗200万吨原煤的洗煤生产线,其配套仓储、物流项目一期已建成。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占总投资的9.76%。 | 报告表 | 宁夏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导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破碎粉尘导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原煤装卸于储煤库内,装卸过程采取喷洒措施降尘;原料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导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设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复用于搅拌砂浆等施工环节中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浓缩机及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运至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尽量采取回收利用资源化方式处理,不能回收利用运往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煤矸石、煤泥、煤尘全部暂存于一期工程储煤棚内划分的单独储存区域,其中矸石作为制砖原料外售;煤泥掺入末煤外售;煤尘掺入末煤外售。办公区设若干个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机油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传真电话 | 0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