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黄果树旅游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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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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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果树旅游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黄果树旅游区黄果树镇洋湾村 |
建设单位 | 黄果树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柏年 (略) |
项目概况 | 黄果树旅游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 (略) 黄果树旅游区黄果树镇洋湾村,项目总占地面积*m2。项目新建遗体处理间与骨灰存放室、悼念厅(其中大型悼念厅1栋,中型悼念厅4栋)、食堂、办公楼、集散广场(含停车位160个)等功能区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不涉及火化设备及遗物焚烧设备建设,不进行遗体火化和遗物焚烧。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遗体处理间与骨灰存放室、大型悼念厅1栋,中型悼念厅2栋、食堂、办公楼、集散广场等配套附属设施。二期工程主要建设2栋中型悼念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和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厂区周边植被灌溉;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物料密闭运输、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控制噪声污染。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置,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雨水 (略) 排入外环境;职工、悼念人员、家属开办酒席生活污水以及灵车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及黄果树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黄果树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楼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饮垃圾单独收集后委托有餐饮垃圾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