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开展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及规范发展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下达培育省级以上示范社任务2个资金为*元。
(略) 合作社发展实际及扶持情况,按照项目要求:一是该项目资金须优先支持2023年评定的省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已扶持过的主体不得重复扶持,若无省级待扶持主体,多余名额 (略) 州级示范场(社)遴选递补;二是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果蔬、食用菌、中藏药材、畜禽养殖(不含奶牛)、水产养殖、农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要求进行筛选。并 (略) (略) 党组审议确定,决定由德令哈田育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德令哈羌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及规范发展项目。
现将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及规范发展项目实施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10月8日—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若对公示相关内容有异议的,请及 (略) 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屈智胜 0977--*、*
(略) (略)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