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云阳县的141座水库水资源10年经营权出让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1-1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1-25 |
标的 (略) | (略) >市辖县>云阳县 | 资产类别 | 经营权 |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重庆市云阳县的141座水库水资源10年经营权出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
经营权类型 | 经营权 | 经营权证照号 | - |
经营项目所在地 | 详见《云阳县内的141座水库经营权库容容积明细表》 | 经营权有效期限 | 10年 |
经营权经营范围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蒋老师 | 联系电话 | # |
周边配套情况 | - | 公共交通设施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云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评估备案机构 | 云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重庆市云阳县的141座水库水资源10年经营权出让,原水取水量为2989.#立方米,详见附件《云阳县内的141座水库经营权库容容积明细表》。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为保护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出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经营权出让合同生效且结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可凭经营权出让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受让后其经营项目的合规性,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水库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权出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让。 八、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水库所需的行政审批备案手续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需出让方名义缴纳的以出让方名义缴纳)。 九、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国有资产转让项目收费标准收取,由出、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十、出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水库,若标的实际情况与本公告披露信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本项目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十一、水库改造等必须征得出让方同意,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同时受让方不得改变水库结构及外观,不得危及水库使用安全,不得扩大使用面积,不得侵 (略) 域,不得移动、损毁公共设备系统。出让期满,不再继续受让,受让方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和增设的不可移动物品不得要求出让方给予经济补偿,也不得对水库结构进行损毁,否则由受让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受让方对水库的改造、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因受让方自身原因违法造成 (略) 罚或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三、出让期内,若遇建设、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提前收回经营权的,出让方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受让方,并根据收回时的水库水资源经营权剩余年限退还己缴纳的出让价款。 十四、该经营权未经出让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质押、租赁、投资入股或其 (略) 分。 十五、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云阳县内的141座水库经营权库容容积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 (略) 云阳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龙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
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名称 | - |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下载:
云阳县内的141座水库经营权库容容积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