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略) 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及公示制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公示范围
全县幼儿园
二、备案公示内容
幼儿园基本办园信息、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等。
三、备案公示工作要求
1.各园要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按相关规 (略) 理。
2.各幼儿园需按要求将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内容向石 (略) 提交备案。审核无误后,各幼儿园将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表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每年 (略) 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县 (略) 站进行公示。
附件: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
石楼县 (略)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