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安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十四五”第二批通渭县*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 | (略) 通渭县、陇西县、安定区境内 | 定西通 (略)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二)确保本项目建成投运后,110k (略) 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 (略) 跨 (略) 、 (略) 红线外35m范围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风机、110kV升压站四周区域 (略) 其余部分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本项目拟建110千伏升压站建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期过程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避免对工程附近环境类敏感点产生影响;在建设临时用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本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5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检修废油、废油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拟建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少量废铅蓄电池暂存于拟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到期退役废铅蓄电池由厂家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储能系统废磷酸铁锂电池作为一般固废由厂家直接回收。升压站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经1座40m3钢筋混凝土防渗事故油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风机箱式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经下方1m3钢筋混凝土防渗事故油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站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用于站区场地冲洗或绿化,不外排。 |
2 | 通渭风电基地通渭榜罗*千瓦风电场项目 | (略) 通渭县陇山镇、陇川镇境内 | 国电投绿电能源(定西)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二)确保本项目建成投运后,风机周围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限值要求;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期过程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避免对工程附近环境类敏感点产生影响;在建设临时用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本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15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检修废油、废油抹布、废铅蓄电池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主变下方新建容量9.8m3油坑一座,配套建设容量30m3事故油池一座,油坑与事故油池连通,箱变下方新建3m3的油坑20座,事故废油利用排油系统收集至事故油池,可利用部分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运走处置。废电器件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储能系统废磷酸铁锂电池作为一般固废由厂家直接回收。站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用于站区场地冲洗或绿化,不外排。 |